合一與分歧

邵健

面對當今世界的各種社會議題,基督徒常常會因不同的觀點而有分歧。這些議題,大的如同性戀婚姻(及針對保護不同性別認同群體的法制)、民主黨和共和黨選舉、平權制(AA)對亞洲學生的影響、合法墮胎、以及槍支控制等,小到一些地方性政策及法案,到教會內部事物的決策。如何對待我們觀點上的不同?有了分歧是否就說明我們不“合一”?本文旨在學習聖經當中對這些問題的教導如何。主要是爲了澄清兩個誤區——“合一則不能有分歧”,以及“分歧必然導致分裂”。並且說明基督門徒之間關係的“超越性”,以及正確對待彼此區別的途徑。最後強調我們每一個觀點和決策都應該謙卑尋求神的旨意、完全地順服神;避免斷章取義地爲神“代言”,以至成爲神旨意的阻礙。

主使門徒合一

約翰福音17章22節裏,主耶穌在被賣的那夜為門徒向天父禱告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在17章中,“合而為一”這個詞出現了5次,可見主耶穌在最後的禱告中非常強調門徒要合一。門徒這個“合一”的基礎是基督與門徒的合一,以及基督與天父的合一(約17:23:“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聖經在其它書卷裏對此也有多次印證(弗2:14,4:3;林前6:17;羅6:5)。其它經文又用比喻指出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弗1:23,4:12;西1:24;林前12:12,27),而每個基督的門徒都是這身體(教會)中的一個肢體(林前12:12,27,6:15;弗5:30;羅12:5)。

命定的“不同”

既然說教會是合而為一的,是否所有的門徒就都步調一致、意念相同,完全沒有分歧呢?從我們觀察到的教會狀況並非如此。事實上在主裡面的肢體之間觀點有分歧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甚至是神所命定的。既然為肢體,由於神對每個人所設計的功用不同而各自有各自的擔子,因為“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林前12:18)——眼睛不必有腳走路的功用,腳也沒有眼遠矚的使命。如果你問眼睛的觀點,它一定認為看與觀察最重要,為了確保身體對週邊環境的認識和能夠有正確的方向;這是因為神將這樣的使命(負擔)加給它了。如果你問腳,它一定認為專注於走路、運動最重要。每個基督徒按著神所給的使命、恩賜和呼召的不同,而有著不同的觀點——比如有的喜愛傳福音,有的更關注牧養教會、造就門徒,有的重視抵擋來自世界與魔鬼的攻擊,有的則熱心於對貧弱者的關愛、幫助等等。有這麼多的不同,肢體(門徒)之間還能夠平等地各司其職,互不非議,根源於每個人都是以耶穌基督為頭、完全聽從祂的指揮。“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16 )

分歧與分裂

認識到每個人的不同,並且在主裏的合一,對於我們能夠正確地對待彼此的分歧至關重要,因為魔鬼隨時要利用罪來攻擊我們,目的是讓教會分裂。魔鬼最喜歡利用的罪就是我們的“驕傲”,包括屬世的和“屬靈”的驕傲。這驕傲正是始於亞當夏娃所犯的那罪——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眼睛就亮了,以為自己能夠像神一樣分別善惡(創3:5-7);然而卻是只能分辨自己的“善”,和分辨他人的“惡”。從此人類走向了互相嫉妒、攻擊,自以為是的道路。所以聖經上把驕傲列為眾罪之首(箴 6:17),因為它阻擋人順服神。所以在世俗的世界裏,分歧常常會導致分裂;然而以基督為頭的教會則不然。

在主裡面的人需要避免被世俗觀念所引領乃至迷惑。世俗的媒體擅長於無事生非、挑撥關係;主內的肢體則需要聽命於主、抵抗世界的迷惑,才能不被其左右。要個人謙卑,只關注神所交託給自己的負擔和使命,免於去挑別人(眼中)的刺(太7:4-5;路6:42),知道罪使自己並沒有能力與權柄去判斷人,何況“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羅14:4)。如果每個人都能夠懷著這樣的服事心態,順服主的安排,喜悅主給每個人使命的不同,教會才能不再有紛爭抑或分裂,也才能夠平靜、超然地對待來自世界的蠱惑。要記住——教會的頭是基督,而世界的領袖是撒旦! (約12:31,14:30,16:11)

屬天的關係

針對社會議題對基督徒的影響,我們需要強調,基督肢體之間的關係是“屬天的關係”,應該完全超越各種屬地的議題。這正是主裡“合一”的關鍵——定睛於基督,在基督裡面合一。弟兄姐妹之間的不同觀點,世俗、政治、政策、黨派,則都是次要的分歧,並不能使合一的交集變小,因為這“交集”是在耶穌基督裡。

防止分裂

由分歧導致分裂的深層原因是撒旦的工作。我們需要禱告、思想如何避免給撒旦這樣的機會。除了認識到我們都是基督的肢體、定睛於基督,還有兩點比較重要:

  1. 愛是恆久忍耐(林前13:4)。對弟兄姐妹不同觀點的包容和聽取是非常重要的;即便有錯誤,也可以“憑愛心”指出(弗4:15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看看聖經上所記的人物,包括神所喜悅、合神心意的人,如以色列人的先祖們和大衛王,在道德、行為上也曾經污穢不堪,而聖經上並不諱言,因為這就是罪人的狀況,包括我們得救的人都完全在於神的恩典,自己毫無可誇之處。
  2. 對事不對人。對有分歧議題的討論,不要轉移到針對人;比如不經意間對不同看法的人產生偏見、遠離,甚至“戴帽”、給人“分類”,這些客觀上都會助長分裂。

順便提一句,聖經告訴我們對人的態度,一方面不論斷別人的錯(戴帽),另一方面也不要高抬別人的義(加冠冕)。對我們所敬重的牧長和弟兄姐妹,我們不要過於高擡、為他們戴上“冠冕”,因為我們不配,我們所給的冠冕也不貴重,只有神可以。我們既然不看重世上的榮譽,又知道在神面前我們的心思意念、言語舉止都是赤露敞開的,就不必懼怕提及罪和軟弱。高抬人並不能榮耀神,就像聖經當中所記載的以色列的先祖們,相當的篇幅都在記載他們所犯的罪和過錯,真實中彰顯出聖經是出於神的手,不是出於人的手。

尋求神意

對於各種議題,基督徒更應該體貼神的意思,而不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徒5:29)。有些弟兄姐妹對某些議題有熱心,然而我們需要分辨這個熱心是來自於神還是來自於人。彼得對主耶穌有熱心,不願意主受死,然而主卻說這是從撒旦而來(太16:23),因爲基督必須受害(太16:21;可8:31;路17:25,24:26,9:22;徒17:3;來9:26)。基督時代的大祭司和法利賽人,乃至得救之前的掃羅,都以為是對神大發熱心,實際上卻是迫害和阻礙神的救恩計劃。這說明我們的罪很容易被撒旦所利用以滿足自己的私意,以至神多次從天上垂看世人,看有尋求祂的沒有(詩14:2,53:2)。對各種議題,尤其是有爭議的,我們不要輕易下定論,需要謙卑在神的面前,凡事尋求神,耐心等候神顯明祂的旨意、看祂所成就的大工,相信祂所作的,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作者屬青橄欖團契

責任編輯:陳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