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聖經・基督

邵健

也許有弟兄姊妹也和我一樣,曾經把聖經當作一本知識與信息的書來看,尤其是舊約聖經,只是把它當作以色列的歷史書()、律法書()、智慧書()或者是詩歌集(),而新約只是當作耶穌的傳記(四福音書)和門徒的書信來讀。雖然從直觀上、文法上看聖經的確由這些方面彙集而成,然而如果我們僅停留在這些認識上,聖經與人類其它的歷史、智慧、詩經等類書的區別在哪裏呢?從本質上來看,聖經絕不止於向我們描述歷史、羅列律法、傳遞智慧等等;其給我們帶來的深層啓示是震撼且驚人的;其在人類的歷史上可以說是獨一無二、曠古絕今的。

一、聖經的作者

記得信主之前,我曾經問過一位校園傳道人,他爲什麼信聖經;他回答說:“因爲聖經的一致性。”當時我並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然而信主後卻深有同感。尤其是沒有其它任何宗教或經典能與之對比。

聖經堪稱是一本奇書,與其它任何書籍都極不相同。聖經的寫作跨度超過一千五百年,執筆作者可能有40人之多。之所以對執筆作者的人數不確定,是因爲我們對有些經卷的作者並不確定。比如說,《創世記》普遍認爲是摩西留下的,但是記錄時間從神創造世界開始,包括大洪水之前的記載,遠在摩西以前,他是如何能知道的呢?《撒母耳記上》中先知撒母耳就已經死去,剩下的章節是誰寫的呢?《約伯記》中記載神與撒旦的對話,是誰記錄下來的呢?《新約聖經》中的《希伯來書》也沒有提到作者是誰。

這樣大的時間跨度、由衆多的執筆者所寫的書卷,如今彙集成一本《聖經》絕非偶然,而是因爲從第一本到最後一本書,內容有着驚人的一致性,是真正跨越了時空界限。其對人的本性、神的本性,價值觀和世界觀的描述,前後完全一致;其直接記載的耶和華神在不同的時代對不同的民衆所說的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馬太福音 22:32),也極其類似。一千五百年之前和之後的作者似乎在“合作”寫意思一致的內容。對比其它中外典籍,很少有跨越不同時代的作者;不同的哲學家、思想家的思想也鮮有一致,經常彼此衝突、矛盾。比如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只有穆罕默德一個作者;佛教的經典雖多,然而各派法門雜亂,且佛陀自己就已指出,佛法只有五百年正法時期,之後的像法和末法時期已無正法可循。摩門教的《摩門經》也只出自約瑟·斯密一人之手。

聖經的這一獨特性說明,這些書卷背後的真正作者只有一位⸺就是上帝耶和華。通常一本書是不能自證其真實性的,但是因爲聖經的這一特點,顯示是可以自證可信性、真實性的。

通過聖經當中的記述,我們也可以看出,其寫作視角並非從人而來,而是上帝的視角。比如,人們通常對先祖的事蹟只褒不貶,“家醜不外揚”。然而縱觀聖經當中記錄的人物,其軟弱甚至是罪惡都被如實地記錄下來,包括被後人稱爲“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幾次因軟弱而不敢稱撒拉爲他的妻子、不信神會在一百歲賜給他兒子;狡猾的雅各通過詭計從哥哥以掃騙得長子名分、騙取父親的祝福;更不要說雅各兒子們——長子呂便與他父親的妾同牀,污穢了父親的牀榻、猶大與兒媳婦她瑪亂倫;他的十個兒子合謀陷害他們的弟弟約瑟等等;還有被神稱爲“合神心意的人”大衛王,也犯下了姦淫、借刀殺人的重罪,並得到神的懲罰。這樣的例子貫穿整本聖經。從人的角度很難理解爲什麼以色列人會如實記錄先祖的種種罪行、毫無粉飾;但是聖經完全是從上帝的視角,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 6:5),所以如實地記載下每個人物的好、壞行爲,爲了讓我們知道,罪入了世界,無人可免,只有神是最終的、唯一的拯救。

二、聖經的本質⸺神的話

雖然執筆的人有着不同的時代背景、社會文化地位,不同的寫作風格,然而他們所寫的內容卻並非出自自己的意思,而是如實記述下神的旨意,正如提摩太後書 3章16節所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整本聖經都如實地記錄下神的話語⸺有的地方是神直接話語的代言,而有些地方則是神通過精選的事件、言行來訴說祂想要我們明白的心意。

神的話語和人的話語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質。首先,人的話語是被造之物質世界的;是靠着聲帶震動、通過空氣媒介短暫傳播的微小能量。神的話則不然。聖經上記載,起初神通過祂的話語創造世界、大地、萬物和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 33:9)。神的話不是短暫的,祂的每一句話都是永恆存在的。爲了區分神的話與人的話的本質區別,中文聖經智慧地將神的話翻譯爲“道”,而且是三位一體神的一位——就是聖子;並且這“道”在人類歷史的一個定點,有形有體地降世爲人,成為基督(歌羅西書 2:9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將神的生命光照在世界。約翰一書中證明說,這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三、聖經的本質⸺基督的見證

如前所述,聖經是永生神的話語;而神的道成爲肉身的基督,世界是藉着祂而造的(希伯來書1:2)。約翰福音5章39節中,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又在約翰福音5章46節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着我寫的話。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當時所指的“聖經”就是指“舊約聖經”,因爲新約聖經在當時還沒有成書。之後在約翰福音8章56節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這裏“既看見了”是過去時態,表明亞伯拉罕曾經親眼仰望基督。這證明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整本舊約聖經就是祂的一部見證。

論到見證,耶穌基督有着衆多的見證。有牧羊人、天使見證祂的出生,有施洗約翰(约翰福音 1:29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有天父上帝(馬太福音3:17馬太福音17:5),有聖靈(馬太福音3:16約翰一書5:7);還有就是一千五百年的聖經、以及衆多的執筆作者。這麼多的見證人,是其它宗教都沒有的。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自稱在山洞裏受天使傳授下古蘭經,卻沒有其他任何見證人證明其真實性;其它也相仿,如佛教的釋迦牟尼自稱在菩提樹下悟道而成佛、摩門教創始人約瑟·斯密自稱見到寫滿摩門經的金頁片等等。神的律法規定以色列人有兩三個人作見證才可以確認(約翰福音8:17)。有沒有見證人是區分真假信仰的一個重要的標準。

當我們本着“看到耶穌基督的見證”這一終極目的來看聖經,會驚奇地發現,整本聖經中對基督和救恩的預表俯拾皆是、貫穿始終。比如只有進去才能得生的挪亞方舟、逾越節的羔羊(約翰福音6:54-56)、代替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獻爲燔祭的公羊、摩西在曠野所舉起的銅蛇(約翰福音3:14)、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的先知約拿(馬太福音 12:40-41)、遭受極大苦難的義人約伯,以及以賽亞書的預言(路加福音4:18-21),和詩篇中大衛對基督受難精準的預言等等(詩篇 22:1822:1)。

耶穌基督也詮釋了歷史、完全了律法。比如人類很多民族的歷史上都有用牲畜向神獻祭的記載,包括中國人,在禮經中對獻祭禮儀作了詳細的規定。然而從來沒有明確的記載爲什麼要獻祭、爲什麼動物的血肉可以贖罪?只有耶穌基督給了完美的詮釋——神的兒子才是真正的祭物;只有祂流出的寶血、破碎的身體才是唯一的、可以真正贖罪的祭物!

四、聖經的本質⸺真理和生命

約翰福音16章13節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永生神的道所成的聖經如此之大,遠超過能夠“讀”的範疇,只能靠聖靈的帶領,”進入“到神的真理當中。約翰福音6章63節中主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整本聖經的主綫是神的創造、人的犯罪墮落、耶穌基督的救贖、人在基督裏的重生和與神關係的恢復。聖經可以爲基督作見證,因爲聖經本來就是神的話,是神的道對人的啓示;神的道與成爲肉身的基督原爲一(約翰福音1:110:30)。

五、不願讀聖經的原因

因爲罪入了世界,我們在信主之前對世界觀、價值觀的認識與神最初的創造已偏離甚遠,甚至是顛倒的;我們常常以自己、以世界爲中心,卻不曉得應該以創造世界的神爲中心。我們剛剛讀聖經的時候常常會發現與聖經的價值觀相衝突。有時候我們覺得正確的行爲,實際卻不合神的心意,比如在撒母耳記下6章6-7節記載的烏撒用手扶住要滑倒的約櫃,卻因爲違反神的規定而被擊殺;有的地方我們覺得是小事,對神來說卻是大事,反之亦然,我們覺得大而重要的,對神來說卻爲小;比如大衛與掃羅的孰是孰非(撒母耳記上 15:22)。時常聽到弟兄姐妹說:“看舊約氣死了”,“這個神是我以前所認識的神嗎?”使讀經受到阻礙。然而這正是基督徒重生的生命所需要扭轉過來的。我們不能用罪中背謬的“標準”來丈量神的真理,而要在自己的觀點與聖經有衝突的時候,以神和聖經爲主、爲正,而改變自己;將舊的自己像舊衣服一樣脫去,穿上照神形象新造的新人(以弗所書‬4:23-24)。

還有些弟兄姐妹時常糾結於聖經是否有誤,比如歷經久遠年代的抄寫、翻譯,是否會產生錯誤?聖經既然是由神的話而成,必有祂的保守;任何小的出入也一定是在被神允許的、不影響神旨意的範圍。

六、結語

當我們真正認識了聖經的本質之後,讀經就成爲我們靈裏面每日的食物⸺不是爲了學習知識、接受信息,而是與天父、與基督的生命和祂創造的大能相交(約翰一書 1:3)。永生就在今生開始!

作者屬青橄欖團契,乃本刊主編

責任編輯:陳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