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神的起訴書

潘瀾

近年來,極端氣候現象:高溫、酷寒、乾旱、颶風、地震、火山爆發等時有發生,隨之而來的山洪、山火、滑坡、蝗災等災害也造成巨大的人畜傷亡和財產損失。各種病毒和傳染病盛行,地區性的戰爭不斷,難免讓人想起主耶穌的話:“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太24:7-8)。社交媒體更助長負面新闻的傳播,超過正能量資訊。一些基督徒在聖經先知書中尋找與現代事件吻合的經文,佐證末日已近,藉以勸人接受福音;或者宣告因某國家或政黨背離神,神正藉著禍害懲罰人類。

由於先知書的文學體裁和最初讀者與當代基督徒在時間和文化上的差異,在解釋、理解和應用先知書中關於未來的經文時需持謹慎態度,方能適宜地警示世人,領人歸主。本文就如何讀懂先知書提供一些個人的理解。

先知書的目的不是預告未來

就篇幅而言,聖經中預言類的書卷,包括四大先知書和十二卷小先知書,比其它類別的書卷更多。讀先知書的最大困難,可能源於基督徒對“先知”和“預言”的誤解。在一般人的語彙中,預言指的是以異能或非自然的方式對未來事件的預告:包括以占卜、掣籤、面相、手相、解夢、觀星和交鬼等方式,獲得某種神秘知識。大眾文化中較有名的預言:包括法國的諾斯特達穆斯(Nostradamus)、中國的推背圖、燒餅歌、瑪雅文化的2012世界末日等。在聖經中,神嚴肅警告不可效法“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等各類“可憎惡的事”(申18:10-12)。保羅提醒歌羅西教會不要被“世上的小學”(一般解經家理解為當時流行的五行理論或占星術)“擄去”,“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8-9)。

聖經中的預言(prophēteía)和先知(prophḗtēs)源於希臘文,原意是“宣告(者)”、“公布(者)”等,指的是神呼召的一群人,受到聖靈感動宣告神的話。有關未來的事情,先知或是經由神的默示直接講出,在先知書中有1,200次以上提到“耶和華如此說”或“這是耶和華說的”;或者以掣籤和解夢等非常規方式傳達,並強調來源於神。如約瑟為法老解夢時說,“這不在乎我,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創41:16)。耶穌升天後,門徒們用搖籤加禱告的方式揀選馬提亞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21-26)。

然而就篇幅而言,先知書用於未來事件的筆墨,只占很小一部分。《讀經的藝術》一書提到:一些基督徒看先知書,只為了尋找耶穌是彌賽亞的佐證和呼應新約的經文,但舊約預言中有關耶穌來臨的記載只占2%,和新約有關的經文少於5%,對未來事件的預言,更是少於1%。可見預告未來並非先知書的主要目的。

先知書是一份違約起訴書

如果不是為了預告未來,先知書的目的是什麼?簡單而言,先知書是一份違約起訴書,而先知是這份文件的送信人。

違約起訴書是檢察官或者原告交給法院的訴訟文件,內有被告的姓名、合約內容、違約指控、約定的違約處罰金額等。先知傳達的是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與他們在西乃山所立的盟約。此約的承諾是以色列民族在萬民中作“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如果他們遵守神的律例和典章,信祂為惟一真神,神不僅讓他們在迦南得地為業,也賜健康、和平、生育、雨水、豐收等;如果背離神,祭拜其祂神明,就有疾病、死亡、戰爭、失去收成、流失家園等後果(申11:13-17)。以色列的百姓和長老在西乃山下同聲回答:“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下一代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按照神藉著摩西給他們的教導,在基利心和以巴路山之間重覆律法上祝福和詛咒的話(書8:30-35)。

神作為盟約的一方完全兌現了祂的承諾,而另一方以色列人卻一再爽約,不僅屢次不改地敬拜迦南假神,污穢神的聖殿,而且對外戰爭不斷,依附外強,對內強取豪奪,欺詐婦孺,在萬民中喪失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形象。先知書在這樣的背景下寫就,為的是一再警戒以色列違約的行為,避免毀約所帶來的懲處。由此不難理解先知書大多在南北國分裂並先後亡國、被擄,以及歸回的年代寫就。

先知書的格式也與起訴書相仿:一般都重述所立的約以及守約和背約的後果,接著控訴以色列種種毀約的行徑,並宣告神的審判。如果及時悔改,仍有機會得到祝福;如果執意背離則難逃災難。諸多的大小先知書讓人看到神“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9)的屬性。祂沒有因爲以色列一次背約就施行懲罰,而是差派眾多的先知作為祂的信使、中保和先鋒勸人悔改。南國猶大因著先知的工作有過幾次屬靈復興,相比北國的滅亡延遲了近140年。

慎解先知書中的“咒詛”

理解先知書所描繪的“咒詛”,是神按照約定對違約的以色列人的問責,不僅會更好理會預言的意義,也減少隨意應用經文的錯誤。

摩西在申命記28章25至68節用了很長的篇幅,警告以色列撕毀與神盟約的後果:包括在萬國中被拋來拋去、受壓制、被滅絕、受至大的災、得至重的病,包括“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種疾病、災殃”等。先知們重覆這樣的警告,而以色列仍然拒絕悔改,最終這些災禍臨到他們,是先知預知將來的事,還是因為耶和華神是“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神(詩33:9)?正如法庭按照合約,命令違約的一方加倍賠償,或者服刑,並非因為檢察官未卜先知,知道法官的心意,先知對未來事件的描述,並非出於自身的異能或者智慧,而是信實地宣告西乃山的約定必然會兌現。

今天對乾旱、飢荒、蟲災、流行性疾病、戰爭、難民流離失所的報導讓人痛心不已,且層出不窮。基督徒當體念神愛世人的心意,積極參與社會關懷,以愛的行動彰顯福音的大能。如果將此類現象歸咎於神對人的審判,不僅無法解釋祂在耶穌基督裡的公義和慈愛,也犯了邏輯性錯誤和舊約經文的應用錯誤。

神雖然可以使用災禍懲罰人的罪,包括使用兇殘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為祂的僕人來攻擊猶大(耶43:10),但不是所有的災禍都出於神,或者是神的懲罰,更多的是墮落世界罪的蔓延。而且神懲罰的對象是與祂立約的以色列人。即使預言對以東、亞述、巴比倫等國的審判,其目的要為神的子民帶來拯救的盼望,所以對象還是以色列人。對先知書的理解和應用,應該注重基督徒與教會作為屬靈的以色列人,自省是否觸犯了拜偶像、欺壓窮苦人、不憐恤鄰舍的罪。因為“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大而可畏的審判預言,讓人更加體會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罪的救恩是何等浩大(林後5:21;彼前2:24)。我們當靠著聖靈,過聖潔生活。至於“故意不認識神”的個人、組織、政權,“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1:28)“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1:5)

主耶穌對末後事情的警示,講到飢荒、地震和戰爭是災難的起頭,也特別強調:“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太24:36)。先知書,主耶穌,使徒書信和啟示錄等預言性經文的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將罪人引到神的面前,認識耶穌的救恩,蒙憐恤並與神連結。至於末期的時間,我們唯一可以確信的是,“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