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的認定

趙維新

2006年4月,基督教學府Tylor大學的一輛中巴,帶著9個學生和職員,在印地安那州被一輛大型貨櫃車撞上,5個人當場死亡,包括一位金髮女學生叫 Whitney Cerak。另外有一位不省人事、跟她體型很相似的女學生被送到醫院,臉部和頭部都是傷,名叫Laura Van Ryn。

在許多人悉心地照料下,Laura漸漸好轉。每當有人問起她的名字,她說她叫Whitney,人都以為她是神志尚未完全恢復,或是傷心到頂的結果。然而,她身體的局部特徵、舉動和反應,也開始讓家人、同學跟醫護人員感到困惑和不安。直等到第五個星期,終於證實她不是Laura,而是Whitney。

你可以想像這個事實帶給兩家人的震撼。錯誤的一家人,在醫院裡忙著照顧別人的女兒,另一家人傷心地埋葬了一個錯誤的死者。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精密的科研都會出錯,從人之常情、常理的角度來判斷是非曲直,錯誤就更多了。

我在查經班,偶爾也會碰到弟兄姊妹跟我說:“你真是愛主,按時做禮拜、查經、參加禱告會”,“基督徒一定是有愛心,肯做好事、幫助別人的”,“他年輕受洗,一直都在教會服事,真是好基督徒”。我們往往從一個人外表的行為,來判定別人有沒有達到基督徒的條件,那是信仰上錯誤的認定。

不說別人,就拿我這個老基督徒來說,確實是有點愈老愈糊塗,很容易犯下很多錯誤的認定,像是:把主耶穌與我同在視為理所當然,常常為著工作、家庭和生活上的瑣事,心思被世界牽引,壓根沒注意到,自己已經把主耶穌弄丟了。想到從前剛信主的時候,還常常會跟主耶穌認錯禱告。時間一久,認定聖靈內住的應許不改變,反倒鬆散起來,在罪中習以為常,失去了從聖靈而來的分辨力和敏銳性,變得不知道罪。更糟糕的是,年輕時還常常跟人分享耶穌基督、傳福音,現在拿著恩賜、神的主權和時間作藉口,反而愈來愈懶惰……。

錯誤的認定像是吸食毒品一樣,讓我們麻木,慢慢失去痛覺,感覺似乎很良好。然而當我們一但陷入困難或絕望中,要尋求救主的時候,卻發現我們好像從來沒有穩穩地抓牢祂。那種錯愕和驚懼的心情,有如約瑟和馬利亞帶著耶穌,從耶路撒冷出來,走了一天的路,才發現沒有牽著耶穌的手,耶穌什麼時候不見的,都不知道。也像路加福音裡的浪子,狠心離家出走,以為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是最美好的歸宿。直到床頭金盡,落到吃豬食的下場,才深深知道,自己捨掉的是世間最寶貝的安身之處。

感謝主!約瑟和馬利亞轉回耶路撒冷,在聖殿裡找著了失蹤的耶穌;離家的浪子終於認清現實,羞愧痛悔,回家與父親團圓;Laura和Whitney兩家的變故,也在神的安慰裡,結合為一個彼此關懷的大家庭。錯誤的認定,可以在我們鍥而不捨的尋求裡,得到真理的光照,並且翻轉我們的錯謬,帶領我們與神和好,與人和好。

約翰福音14章23節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基督徒的條件,不是人客觀的觀察或認定,得要由神認定才算。我們愛神,就要勤讀神的話,遵守他的道。才能在靈修、禱告中,認清自己的所是,從而認罪悔改。

在新約啟示錄裡,主耶穌寫信給七個教會,對她們有一個相同的殷殷提醒,就是:“要悔改”。求主赦免我們,願祂的靈帶領我們向祂敬拜,順從而謙卑地回到祂的話語前,從聽道、信道,走在行道、傳道的路上。這樣,才不致常常失足在錯謬的言行裡。

責任編輯:吳京寧